第五百四十四章海盗法-《我的大不列颠帝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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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短的一个月时间,获得私掠许可证并注册海盗的团队,已经超过二十个人数过千。
为了管理这数量越来越庞大而桀骜不驯的海盗们,《海盗法》新鲜出炉。
比如,虽说其上规定,哪怕海盗未曾触犯法律的情况下,只要被发现,依旧会被抓,但,其暗藏的条件则是,只需缴纳十枚英镑,海盗就可以获取假释。
这明里是对海盗的打击法规,暗里却是对海盗的网开一面,《海盗法》的颁布,在整个欧洲,响起了一片叫好声,这是欧洲第一个严格意义上关于海盗的正式法律。
但在联合王国,对于这项法律比较了解的人来说,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对于海盗行为进行包庇,是对罪犯的宽恕。
在王国内,掀起了巨大的讨论声音,支持与反对,你争我辩,来来往往,难以停歇。
而在这时,来自联合王国的恐怖海盗大军,已经开始席卷自波罗的海,及加勒比海乃至大西洋两岸,缠绵到了整个东方航线。
依靠着这个大航海时代,海盗这个职业,在爱德华陛下的一时气愤之下,正式开始了自己活跃的时代,1565年,也被称作海盗元年。
据后世统计,在1564年这年中,参与海盗的王国年轻人,数目达到了两万之数,其后以百分之五十的增长率不断上升。
而海盗的生存率却不到七成,此后几年,联合王国的青年的死亡率,也一直居高不下。
但,在1565年至1568年三年之中,暴力的培养方案下,却为联合王国,带来了至少五万人熟练的水手,免去了大量的培养资金,为王国海军制霸全球奠定了牢固的基础。
而爱德华.都铎,也被称作海盗君主。
而最先体验这恶果的,就是西班牙商人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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